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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29

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通知,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工作办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明远(院长)

副组长:贺文琦(副院长)、付本懂(教学委员会主任)

员:谭瑶(学工副书记)、李建华(研究生副院长)、秦明(研究生副书记)、宋德光(系主任)、冯新(教师代表)、王新平(系主任)(共:9人)

二、监督小组

组长:饶家辉(书记)

成员:王哲(督学)、王化磊(副院长)、吕瑞清(学生)、张学明(教师代表)(共:5人)

推荐工作由教学办/团学办负责组织,接收工作由研究生与科研办负责。

三、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 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包含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等)加分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2)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四、推免生选拔综合排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 IIIIIIV 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体育成绩不计入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2)全校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普通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3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3)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学院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五、推免程序

1)学院确定专业推免排名课程(指全部必修课及学院限定选修课程),公布2018级动物医学专业、动物医学(卓越农林人才拔尖培养计划)试验班学生成绩及排名,在学院办公网公式(95—910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并上报大学教务处。

2)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具体条件,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细则、方案,报教务处备案。(92日)

3)学生上交保研资格申报表(910-915日)学院初审。

4)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英语、拟接收单位证明、科研加分、政治审查等),(9161330分在学院会议室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专家进行材料审核)。

5根据配比名额比例,(拟定9月17日9:00)学院组织具备保研资格的学生进行答辩,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不低于120%,不高于150%的比例,确定申报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人选,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卓越农林人才拔尖培养计划)人选排序并在学院外网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

6)拟定920日组织推免生填写推免生名单数据由教学办将汇总表上报大学教务处。

六、监督与管理

1)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名额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领导小组、学院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2)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3)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学院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2)校外推荐为直博生的同学,请详细咨询接收学校,明确是否占用本校推免指标。

3)请同学们互相转告,特别是具有推免资格的且暂时在校外实习或参加各类考试的同学,以免错失推免机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


                                          动物医学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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